孛赤那的直白与勇敢,让凌霄都自愧不如,当孛赤那牵着他的手时,他已经以为孛赤那要留在这里睡了。
但孛赤那和他躺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坐起身说道:“我该回去了。”
天生的坦荡,让孛赤那表白的时候没有害羞与紧张,让他要走的时候也没有扭捏与愧疚,好像这是理所应当的。
面对孛赤那这样的性格,凌霄也就直来直去了:“不在这边住么?”
“不行,还不到时候。”孛赤那摇了摇头。
他要是说个别的什么理由,比如害羞啦,怕艾尔肯他们笑话啦,或者怕其他哨兵不满啦,凌霄都还能理解,但这个“不到时候”,他就有点不明白了。
“我们,还不够互相了解,不能睡在一起。”孛赤那很认真地说。
“啊?”凌霄越发不明白了,“不够了解?不了解我,为什么要说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一个人身上最好的地方。”孛赤那的眼睛,在灯光的映射下,格外澄澈,格外明亮,“而相爱,是喜欢一个人身上不好的地方。”
“喜欢一个人,这里像被撞了一下,要大声告诉他,让他知道,他有多好。”孛赤那握着凌霄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爱一个人,这里会变得很大,能包住他所有不好的地方,让他不用躲藏,不用撒谎,让他觉得,他哪里都很好。”
“我很喜欢你,但我还不够爱你,我还不够资格跟你说,我爱你。”孛赤那说出最后三个字的时候,凌霄的心跳都似乎停住了,尽管,孛赤那是在说他还不能说出那三个字,但他的态度,他的认真,让凌霄相信,当孛赤那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肯定不是一时的冲动,他是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他已经准备好包容凌霄所有的不好,他已经准备好爱上真正的完整的凌霄。
“还不到时候”,不是因为孛赤那是个保守矜持的绅士,而是因为他对感情纯粹而诚挚,他对感情,对与凌霄的感情到了什么程度,心中自有他的理解。
孛赤那的想法,他的观念,他的性格,总是有让凌霄感到直击本心,照彻灵魂深处的感觉,这就是孛赤那身上最吸引凌霄,让凌霄觉得最好的地方。
但他确实不够了解孛赤那,一时的喜欢,不该变成不够成熟的冲动。
今晚就让孛赤那留下,住在这里,真的好吗?他和孛赤那,真的达到这一步了吗?他和孛赤那的关系如此突飞猛进,其他哨兵会是什么感觉呢?
以孛赤那的性格,他并不会想到凌霄之前猜测的理由,那些理由不是孛赤那的担忧,而是凌霄心里的担忧,怀着这样的担忧,把孛赤那留下,对孛赤那也是一种不公平。
凌霄看着孛赤那温柔的眼睛,他在那双深邃瞳孔里亮着的光簇中意识到,就在刚才,他对孛赤那的了解都更深了一些,他的喜欢都更多了一些。
喜欢什么时候会变成爱呢?对“好”的喜欢什么时候会变成对“不好”的包容呢?这是任何教科书也教不了的技术,是任何公式也算不出的答案,但当答案出现的时候,自然便会清晰明了,需任何赘言。
孛赤那轻轻笑了,深夜让他黝黑的皮肤更没入夜色,但唇边的小虎牙还是那么白亮,可爱又好笑,他凑过去轻轻吻了吻凌霄的嘴唇。
凌霄眯着眼,任他亲了一下,他也笑了,他心里的冲动冷静下来了,可心却变得更暖和了,他轻轻拍拍孛赤那厚重的肩膀:“快回去吧,身上又是汗又是……别着凉了。”
“嗯。”孛赤那点点头,翻身下去,转身捞起自己的衣服,又单膝撑着炕沿,探过身,有些腼腆,有些期待。
凌霄托着他的脸,在他嘴上重重亲了一下。
孛赤那这才露着虎牙满是开心地笑了,他下去走到门口,拉开门之后,又转身轻轻向凌霄挥了挥手,满脸的不舍,接着高大的身影才悄悄离开。
凌霄能够感觉到,孛赤那也不想走,但他却又坚定地决定要走。他甚至都能想象到,换一个更油嘴滑舌的来,这时候或许会玩笑似的说一句“刚才不说要走好了”“后悔了,我要是留下今天是不是能发生点故事”,来缓解分别这一刻的不舍,但孛赤那不会,他只会把他的坚定和不舍直白地让凌霄知道。
一定要走,和并不想走,对孛赤那来说是并不矛盾的两件事,都是他此刻最真诚的想法。
这让凌霄审视自己,他自认为是个耿直的人,但每个自诩耿直的人,其实都不够耿直,耿直要么是他们希望具有的品质,要么是他们冒犯别人的借口,而凌霄就是前者。
真正的耿直就应该像孛赤那这样,自然而然,直视本心。
凌霄或许做不到孛赤那的程度,但他感觉自己可以尽量像孛赤那一样,更加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内心,更加勇敢地表达自己真正的感情。
认识到自己的不好,并努力变得更好,这也是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带来的改变吧?
或许,在感情里,每个人都既做着学生,又做着老师。
唔,也不一定,如果喜欢的是艾尔肯,凌霄不觉得自己能从那种二傻子身上学到什么。
嗐,瞎想什么呢,艾尔肯根本不喜欢他啊。凌霄自嘲一笑,简单收拾一下便钻入了被窝,身边似乎还留着孛赤那的温度,暖暖的。
“早操暂停一次。”
论多酣甜的好梦都要面对起床这个痛苦的事实,在艾尔肯的起床哨声里,凌霄痛苦但坚强地睁开眼睛,正拉过衣服往身上挣扎着套,动作突然一顿,他套上秋衣,只穿着内裤,踩着拖鞋就跑到对面宿舍,看到对面的哨兵虽然起了床,但动作都很慢,完全没有平时早晨起来风驰电掣的模样。
“早操暂停一次?”凌霄惊愕地问艾尔肯。
“嗯,直接整理内务吧。”艾尔肯坐在那儿,只穿着内裤,也不穿衣服,似乎还没醒盹,回答凌霄之后,他同时往前伸着双臂双腿,全身都颤悠着打了个哈欠。
“为什么不出早操啊?”凌霄疑惑了,哨所通常只有周六日可以不出早操,而狼牙峰的训练更加严格,周六日都要出早操,今天明明才是周三,为什么突然不出早操呢?
“因为……下大雪了啊!”艾尔肯话音一转,往外指了指。
凌霄到门口,用指甲在厚重的霜花上刮出一道缝隙,往外一看,鹅毛大的雪花直腾腾地砸在地上,门前已经明显积了一层雪。
这样的雪,会让外面本就处处暗藏陷阱的积雪再度被均匀覆盖,根本看不出哪里是平地哪里是雪窝,平添许多危险,即便是哨兵都会感到为难,除非变成兽形,借由更为灵敏的脚掌触感来避免危险。
来到狼牙峰之后,小雪时不时就会下一波,就算晴天,风卷过来,远方的雪沫也会闪着银光被裹挟在风里,刮在脸上都像细沙一样。但这样大的雪,凌霄还是第一次见,也难怪艾尔肯决定不出操了。
大雪让外面的天地都变得昏暗,所以哨所里的灯全都开着,一时分不清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不仅不能出早操,白天也不能出去训练,一切活动都只能在宿舍里,这本是打扫卫生的好时机,但是昨天又偏偏打扫过一遍了,所以只能休息。
突如其来的休息,让凌霄还有点不适应,他只能暗搓搓找地方偷偷更新自己的实践记录。
“哨兵三号(甘雨)实践记录一:阴茎长度19,直径6,龟头粗大,茎身向下收紧,锤头型,敏感度极高,第一次取精时间,120s((^-^)V)
特征:射的太快,法总结
性格:嚣张又孤僻,好强又自卑。
特殊情况:根据档案记录,他的父亲常年做鸭,在甘雨长大后,让他做自己的鸭头,因为被客人丈夫发现,遭到殴打,甘雨在保护父亲的时候第一次变化兽形,造成对方受伤,进入管教所三个月,后来被强制入伍。”
写到这里,凌霄的笔有些迟疑了,因为这是甘雨的秘密,他就这么写出来可能不太好。不过想想前面的记录,也都挺私密的,凌霄便暗自警醒自己要好好保存,绝对不能让这个秘密笔记本被哨兵们发现。
甘雨的特殊情况,远不是这么寥寥几笔能够说清的。
作为政审材料之一,甘雨在派出所的笔录被放进了档案,他在管教所期间多次谈心谈话的记录也同样留存着。
从中可以看出,甘雨对自己父亲做鸭这件事,是非常抵触的,派出所详尽的记录里,甘雨说过“我早就说过让他不要做,说又说不听,我能怎么办,他是做老子的,他不学好,要我做儿子的教吗?”
“他被打就是活该,我就不该管他,我要是因为他蹲了监狱,出去我就捅死他!”
“他伤的重不重,他会不会进监狱,卖淫要蹲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