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0章 第40章(1 / 2)

    沈秋试探着揉了把自己圆乎乎的肚子, 手感超好,软乎乎的!十分Q弹!

    身为种花人,谁不想撸熊猫呢!

    沈秋没去过动物园, 但对熊猫的喜爱那是刻在骨子里的。

    撸熊猫, 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现在自己就是熊猫, 岂不是能撸个够?

    四个月的熊猫崽崽嘴里发出嘤嘤声, 若是有人在这儿, 定能从他黑豆大小的眼里看出一丝痴汉的神态来。

    撸完自己软乎乎的肚皮, 沈秋摸了把小jiojio,激动的不行。

    胖达胖达!胖达怎么这么可爱!他要被可爱晕了!

    举起双爪,拖住圆圆的大脸盘,捏了捏腮帮子软乎乎的肉, 又试着摸向半圆的耳朵。

    黑色的半圆耳闪了闪,被熊猫爪子按住一rua。

    沈秋撸熊猫撸了个爽, 刚要站起来就感觉右脚卡住了, 不远处传来“昂昂”的声音。

    天上飘着鹅毛大雪, 沈秋的视线里,一个以闪电般速度移动的黑白大山朝他冲了过来。

    沈秋往后一退, 右脚卡在石缝里, 被这么一扭顿时传来阵痛,他发出“嘤”的一声。

    活了两辈子, 加起来五十多岁的沈秋被这声卖萌的声音刺激的脸滚烫,幸好毛团子脸上全是毛,不然他脸肯定红了。

    黑白大山很快冲到沈秋面前, 声音激昂。

    “昂!昂!嗯嗯!”崽崽!你咋了你咋了!我听见你在叫了!

    沈秋盯着面前站起来几乎有一个成年男性身高的熊妈妈, 屏住呼吸。

    这辈子到底是什么完美世界, 不仅自己是个熊猫可以使劲撸,旁边还有个熊猫妈妈!

    他仔细回忆了下,惊奇的发现自己能清楚的记得出生后的每件事,就仿佛这具身体原本就是自己的。

    他摸了摸软乎乎的熊猫脑袋,有些拿不准,一开始以为自己是重生在某一只发生意外的熊猫崽身上,可这流畅的记忆,仿佛从出生时他就是这只熊猫。

    又仔细想了下醒之前的情况,熊猫崽崽一没撞着脑袋,二没受伤。

    也就是说原本这个身体就是他的,或许是他上辈子死的太慢了,才晚四个月回归身体?

    熊妈妈见孩子愣愣的比之前更傻了点,发愁的一把将崽崽揽进怀里就要跑。

    扯的沈秋右脚又一阵钝痛。

    沈秋:?!

    “嘤嘤嘤!”放我下来!腿疼,腿疼!

    大熊猫停下来,震惊的看着自家孩子。

    “嗯嗯嗯?”你会说话了崽?你变聪明了崽?

    沈秋:??感情我之前是个傻子是吗?

    很好,确定了,这具身体的确从头到尾都是我自己的。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熊妈妈他变聪明的话题,沈秋只能用爪子揉着自己的小jiojio。

    “嘤。”疼。

    熊猫妈妈顿时忘掉孩子变聪明的事,着急的围着崽崽团团转。

    以她多年的生存经验,自然是发现孩子腿受伤了。

    她嘴里不时的发出昂昂的声音,似乎在吸引什么东西的注意力。

    沈秋有些好奇,四下看了圈后,看见了隐藏在一片树枝后面的人类。

    人类!

    一开始他心里还咯噔了下,担心是偷猎的或者是误闯上来的村民。

    等看见他们手里的摄像机才想起,这是专门做野外熊猫研究的科研人员,在记忆里从他出生就一直在周围。

    也是因为和熊妈妈相处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才能这么近距离的拍摄。

    他们一共四个人,除了拿着摄像机的,就是在手里的本子上写写画画。

    听见大熊猫着急的呼唤声后,为首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试探着往前走了几步。

    沈秋立马露出自己受伤的腿。

    “老师,小球球好像是腿受伤了。”

    那边很快传来一阵交谈声。

    片刻后有两个人快速往山下跑,沈秋琢磨着他们应该是找人来救自己了,然后瘫坐在地上。

    熊猫妈妈全程在都绕着他转圈,行为举止中都透露着焦急。

    沈秋想安慰,但是想了想,实在喊不出妈这个字眼,只能犹犹豫豫的嘤嘤两声。

    “嘤~”没事啦~

    被熊猫妈妈拍了一爪子在屁股上。

    沈秋:……他活了两辈子第一次被人打屁股!

    顿时恨不得找个地缝给钻进去。

    熊猫妈妈可压根不知道他的想法,当妈的嘴里一直在嗯嗯嗯的教训孩子。

    见崽崽被教训的垂下脑袋去,她才住嘴,去旁边的竹林中扯了几根竹子过来。

    一边将竹子塞进嘴里,一边让崽崽的脑袋搭在她肚子上。

    “嗯!”吃奶!

    沈秋看了看熊猫妈妈津津有味的吃着鲜嫩多汁的竹子,又看了眼熊猫妈妈的肚皮,不知道该怎么下口。

    他一个两辈子加起来快五十多岁的人了!没想到变成熊猫崽崽还要吃奶!

点击下载,本站安卓小说APP
最新小说: 【暗杀教室】暗杀之後:继承 人鱼深屿(人外abo) 不是不爱 黑色的阴影 教具(1v2) 婚轨(公媳,H) 绝对服从(H)(L伦) 小半春(兄妹H) 与大佬的娃娃亲 迷途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