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却是赶忙表示,“他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行业条例,这件事情通报之后,以后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和正规的机构也都不会再去雇用他了。”
如果只是告诉对方的话,没有什么恶劣后果,可能惩罚还能小一点,但是偏偏他造成了很恶劣的后果,而且他告诉的对方是过错方。
律师就是为了法律和委托方服务的,他这个行为跟商业上的窃取机密也没有什么区别了,甚至性质更恶劣。
顾桢桢却是不怎么认为,“如果我们只是用我们自己的想法去定义这件事情的话,只怕他反而还觉得是我们小题大做,没有爱心。”
“将这件事情发出来,由大众评判,才是对他最好的结果,也能够让大众去好好评判评判,这件事情究竟是谁的过错。”
林律师见她坚持这一点,就点头应下来,“这件事情,我会回去跟大家商量的。”
顾桢桢就也没有其他的话了。
等林律师离开之后,小陈也有一些疑惑,“您是想惩罚那个人吗?”
顾桢桢却是拿起来林律师留下来的赔偿条例,漫不经心的翻开来看,“有一点算是为了惩罚吧,不过更多的却是为了将这潭水搅得更浑,也去引导某些人自己能够更好的思考。”
律师事务所或许是为了表示他们的歉意,也可能是为了挽回他们的声誉。
毕竟,这一次他们的信息被泄露,虽然他们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是泄露他们消息的,也是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学员。
如果这一次不处理好的话,以后别人再知道他们公司律师事务所泄露过委托人的信息,那以后想要接到单子,就更难了。
这也是他们一开始犹豫要不要往网上发的原因,但是后来一想,能找到他们公司的委托人,本身就不会太差,也不会真的就不知道这中间的事情。
这样一想,反倒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将他们认真整改的态度表示出来,说不定还能够引来别人的一个好感。
因此,当即就由他们律师事务所文采最好的人,直接就将这件事情给写了出来,事情起因、经过以及目前的结局。
本来他们是想着直接将这件事的严重后果给写出来的,但是在咨询顾桢桢的时候,顾桢桢却表示不要将后果写出来。
这些后果,让那些人自己发现,或者是在暗中做一些引导,会比他们直接写出来要好的多。
如果真的是他们直接写出来,只怕这些人还以为他们是在卖惨或者是故意糊弄舆论呢。
律师事务所一想也是,就直接将写好的文章给顾桢桢看过之后,两边同时发布了。
正如顾桢桢所料,事情原委一发布,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先前的事件也一直都有人关注着,此刻看到声明,也都来讨论。
一开始上面还是一些称赞那个实习生学员的言论,还很是有一些人点赞。
但是慢慢的,不同的言论就都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