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郑老夫人因为富贵惯了,过不了苦日子,在容姝和郑廷和离后,郑府里头人容姝带来的陪嫁都跟着她离去了,要养护一个五进的大宅子,不是一个正四品官的俸禄能够养得起的,郑老夫人便动了歪心思,把自家铺子的盈余放在钱庄供人放贷。
“郑大人,你可知私下放贷是朝中明文禁止的,您是四品大员,更是不能落下如此把柄吧?老子娘你都放着威武,这下子可真威武了,就不知道这些单据落到刑部,要怎么判,本将不太熟悉,不如您说与我听听?”
违法放贷千两以上者......抄没银两,杖责二十,刑期三年,以郑家的状况,抄没千两是大伤,以郑老夫人的年岁,杖二十加上牢狱三年,那是要命的。
这些单据传出去,郑廷便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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