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这一片的,基本上都是上世纪逃难来到新嘉坡的华人,还有一些马来人、印尼人等。
当然,还有很多是新嘉坡发达之后,来这里求生的,就像阿贞这样的人。
他们来到这里,有的靠卖皮肉为生,有的开店摆摊做些小生意。
也有一部分来这里混社会,给有钱人当保镖,给黑老大当马仔。
总之,这一片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混乱不堪。
每个地方都有底层人,都有这样的地方。
新嘉坡治安好,生活环境好,确实是这样。
但也只是相对而言,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有伤害有掠夺。
这个时期,还是新世纪刚开始十来年,要说新嘉坡的治安有多好,也不见得。
汽车进入一条巷道,这条巷道跟阿贞的按摩店那条巷有点像。
路面本来就不宽,左右两边还停满了车,好在是单向通行,这个巷道口进那个巷道口出,不然要是对面来车的话,就得对車,没法通过。
跟大酒店的环境相比,这里就差远了,阿贞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委屈你了百发,让你住在这种地方。”
见大力没说话,她又说道:“住酒店好是好,但是花费很大,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是吧?”
阿贞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跟大力同居。
只要两个人同居了,就跟夫妻差不多,才会牵扯到一些现实问题,比如结婚、买房、买车。
只有牵扯到这些问题,她才能跟大力长时间的在一起,成功又彻底的傍上他,心安理得的花他的钱。
两个人要是不住在一起,就跟以前的小年轻谈恋爱那样,自己住自己家,说不定哪天就散伙了。
还有就是,让大力长时间住在酒店里,没有家的感觉,他本来就是来旅游的,说不定哪天想回大温了,行李一收就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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