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衰亡大抵不外乎追溯于外戚与宦官的抗争、普遍民变与各地叛乱、州郡割据和武装混战、甚至于皇权低落与经济决定论等因素,或多或少皆有所相关。以下从孙坚的发迹及茁壮,细察秋毫而知晓时代氛围之本末端倪。
一、基层汉官出身-从扬州县吏到徐州官吏,再为郡守经略荆州三郡
出身为扬州吴郡富春县之县吏,后来以吴郡司马募兵讨贼。若按汉朝官制,地方置有郡县,掌管武事者:郡级单位有郡都尉,郡太守之助手则为郡丞及长史,亦可掌管兵马;另外县级单位则为县尉,县令或县长之助手亦有县丞。注意到其中不论是郡或县皆无司马司马之职在魏晋后始成为刺史属官,若孙坚按汉朝规矩升迁,则应任职县尉或郡都尉,而不是司马。但从孙坚镇压叛乱建功授官,升官成盐渎丞盐渎县属广陵郡、盱眙丞盱眙县属下邳郡及下邳丞下邳县属下邳郡,也可看出前称司马的临时性,孙坚经历徐州三县县丞共计九年。
适逢黄巾对抗汉室,以及凉州羌祸严重,孙坚开始镇压黄巾、长征西凉平叛等战事,展开勇骁用兵的仕途。荆州此时受到自称将军的区星一党叛乱,孙坚临危受命成为长沙太守,镇压叛乱克破区星,孙坚以肃清区星党羽在零陵作乱的周朝及在桂阳叛乱的郭石为理由,越境讨伐乱贼,成果斐然,孙坚所镇压之荆州三郡,刚好就是后来孙权派吕蒙向刘备争夺的三郡,此为后话不予多提。
当时孙坚不但离开本郡长沙郡用兵零陵郡及桂阳郡,甚至还离开荆州,远征扬州豫章郡的宜春县。依照汉朝法律的规定「二千石的官吏,不但不得擅自发兵,用兵也不得出界」,孙坚违法犯纪,已有邈视汉室的不臣,万一因此犯罪而丢官下狱,得不偿失。虽然孙坚很义正严辞地巧妙回避,俨然有获罪无愧之大家风范,但是若把此时讨贼的官军,比照起后来堕落成盗贼,此番义词却变狡辩,这正是孙坚一生忠奸之间的分水岭。
二、从忠臣到叛贼-脱疆野马不受节制
此时局势变化,汉室无力统治的缺点,在孙坚的身上显得非常清楚。其它经济不足或官逼民反等太远的因素暂且搁置,直接切入镇压叛变的战争,从爆发黄巾之变起到天下皆叛,正因地方武力不足以自保,所以汉室才要开始动用非正规军以外的人才。如果汉兵仍然强大而未腐败,利用现成的军队,早已足够完成任务,征召固有的郡尉或县丞等人,理论应该可以平定叛乱,万一无人可用,才会有编制外例如自称司马的人参战。孙坚能攻击会稽叛乱,一方面因孙坚非正式官位:司马有用兵之才,另一方面也就是当时的汉室官员正式官位:上有郡守或县令,下有都尉及县尉等无法对付叛乱。
长沙、零陵及桂阳三郡叛乱,当时各郡太守无法应付,所以汉室才要另外空降孙坚,付责讨贼,但是汉室任命孙坚不过为长沙太守,再从孙坚率兵纵横荆南三郡,除了孙坚镇压叛贼有方,格外突显出汉室已经对地方逐渐失去控制。编制外的人能够取代编制内的组织,正因能力过人,孙坚的崛起,即是明证,另外汉室式微也已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