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微重生了。
她是天生废灵根,五岁那年,灵根测试之后,就被她爹给放弃了。
堂堂将军之女,过得连头等下人都不如。这事儿说出去,竟毫不奇怪。
没办法,大夏国崇武轻文近千年,废灵根就意味着废物一个。
况且将军林慕强,妻妾成群、子女成堆,少她一个完全所谓。
于这世道来说,她这样的人被轻贱,是传统,是应该的。
更何况,她生母当年是难产而死。
废灵根叠加“克死”生母的晦气,使林知微愈发不被人待见。
能糊弄到十五岁才死,算走运了。
可她实在太饿了。
她重生在被害死之前的半个月,正是冬月天气,北风凛凛。
不知吃了多久的萝卜白菜,林知微一脸菜色。于是,她决定偷溜出府,“寻摸”点肉吃。
寻摸,说白了就是偷。
将军府坐落于盛京东城,是极尽富贵繁华之地。
隔两条街便是芙蓉巷,酒楼邻里,贵人富贾出入频繁。
林知微轻车熟路,踅进一家名为‘聚香斋’的酒楼后门,稍走几步便是厨房,灶台上正摆着一本洗涮好了还未加工的鸡腿。
又肥又白嫩!
林知微咽了下口水,迈步上前。
据说,这聚香斋是七皇子冷凝投钱建的,而冷凝是当今皇帝最爱重的皇子。
京中达官贵人,都巴不得跟皇家扯上点关系。
因此,这聚香斋买卖甚好。
“可惜冷凝眼神儿有问题,挑厨子挑了个手艺极佳的懒蛋!这厨房重地,我来十次八次都没人干活!”
前世,她常来这里偷点鸡腿,补充能量。
如果不是在半个月后,被奸人所害,她应该会继续这般操作。
白嫩的小手伸向白嫩的鸡腿儿。
天冷了,不便总出门。
林知微心想,这回多拿几个,回去藏起来慢慢吃!
“将门之女偷鸡腿吃,说出去不怕人笑话?”
来人是个玉树临风的贵公子,打眼看去有点好看。
再细瞧,越瞧越帅!
啧!
手腕被这么帅的男人捏着,原也不算很糟糕的事。
如果这男人,不那么多管闲事就好了。
林知微暗道不妙。
前世,她从没被抓过。
只能咬着后槽牙,挤出假笑,狡辩:
“公子误会了,我是这聚香斋的帮工。”
“帮工?”
男人俊眉一挑,轻笑。
“本王怎的不知,雇了你这么个帮工?禄丰,这丫头是你雇的?”
“七王爷不发话,小的不敢随便雇人来。”
帅男人身后,闪过一个矮胖的身影——禄丰,可不就是聚香斋的厨子么?
林知微大呼倒霉。
眼前这人竟是七王爷,冷凝?
他是聚香斋的正经主子啊!
这不撞枪口上了嘛!
尝试着将手抽回来,对方却捏得很紧。
奈,只好尴尬讪笑,任由对方捏着。
脑内飞速旋转,尝试着编个诓儿出来。
却听冷凝又问:
“之前你说厨房频频失窃,且看到有姑娘出入,偷走鸡腿。那姑娘可就是她?”
“回七王爷,正是。”禄丰点头。
很明显,此前的每次行窃,都被这胖厨子看在眼里。
林知微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完蛋了呀!
前头说,皇上极重视这位七皇子,你当是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