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恋爱了,和一个二十四岁的福建男孩。
那天晚上喝的迷迷糊糊,看着前男友的“芸芸众生”官宣语录,被酒精冲昏了头脑的我就答应了他的追求。
第二天清醒的时候,其实我有点后悔,毕竟我和他不过只认识了几天,聊天的话题三句不离两句自己的前任。
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年龄职业,七夕那天被自己的女朋友绿了以外,我对他是真的一所知。而他追求我的理由也怪异的很,“因为你是恋爱脑”。后来问起他,他说是因为恋爱脑不会绿他,替他心酸几秒钟又莫名觉得好笑。
尽管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提出分手。我实在难以接受那种空荡荡孤寂的感觉,所以我需要一个人陪伴在我的左右,什么都不需要付出,只需要呆在我的身边就行。
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虽然对我没有爱意,但是对我挺好的,按他那套来说,就是把我当媳妇了。我奈笑了笑,我十七岁,他二十四岁,差了整整七年,中间的差距是难以言喻的,最后哪能遂意在一起呢,但我什么都没说,也没有打击他,随意挑了几句好话敷衍了过去。
抛开他不爱我那套来说,他是一个当之愧适合结婚的对象。他是军人,独生子女,妈妈思想前卫不咋管事,他也有固定收入,家里有点小钱,三观和恋爱观挺正,声音也好听,没犯过事,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最重要的是顾家,不是妈宝男,有自己的主见。
虽然和他认识没有一个月,但他对我很好。尽管我从未要求他做些什么,但他似乎很了解女生的喜好,零食奶茶小饰品这些一直往我面前送,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可贵的是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