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
闵颜依旧是那幅吊儿郎当的模样,手里随意拿了一本兵书,“那只狼狗就是当年你特意去漠北抓来的那只崽子?”
萧烨批阅公文的动作没停:“没事干就去军营操练。”
闵颜瘪瘪嘴:“当年你为了这只狼狗崽子可是差点被狼咬死,就不准备告诉她?”
萧烨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淡淡看了闵颜一眼:“就算是我抓的,也是顾将军送给她的礼物,她只需要知道那是她爹留给她的东西就可以了,至于过程如何,她不需要知道。”
“那你可真是白忙活一场。”
闵颜至今记得当年萧烨明明应该回京复命,却因为顾宸说想送一只狼狗给女儿,连夜进了漠北的沙漠深处。
狼狗不是那么好抓的,狼难驯服,抓来配种根本不可能,只有去狼群里碰运气。
萧烨的运气说好也好,说不好也真的是不好,那只叫阿墨的狼狗,是狼群里的狼王后代,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狗配种独独留下那么一只。
就算萧烨武功高强,单枪匹马对抗整个狼群也是非常危险的,当时拎着那只狼狗崽子回来的时候,萧烨浑身被挠的没一块好肉。
锁骨处也被撕扯出一个大口子,可见狼王下口之狠,如果再稍微偏那么一点,咬在脖子上,命都没了。
闵颜生性风流,他不明白萧烨对顾云晚这种复杂的感情,只能耸耸肩道:“你如果不想让她对你有别的心思,就不该放任她这么粘着你。”
“她对我只是对长辈的依赖。”
闵颜想说你倒是看得清,你能受得了喜欢的人把你当长辈?
想到萧烨那性格,又生生住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