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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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不能来,可术法一事,一直都很上心。

时暮指尖微动,多宝架的最高处悠悠飞下一个木作的匣子。

掌心生出鲤书,他驱使着这尾鲤托住了木匣,往九重天飞去。

送时暮礼物的人很多,而他回的礼却很少,人们通常想要的是上神烛阴的一份人情。

因此除了爱薅羊毛的宣珩外,这座楼阁的奇珍异宝,直到这一日,才特地开始出现在某一人的面前。

时暮想起木匣中的“物件”,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她应该,会喜欢的吧?

第260章 落花时节(13)

这样犹疑的情绪很少出现在时暮身上。

漫长的年岁里,上古战场是时暮性情的分水岭。

战争未落幕前,他以暴烈寡言而闻名八荒。

待到邕巳被他封印,又有两万年光阴走过。从赤水苏醒后,他便成了钟山里那个淡静从容的尊神。

辈分太高,有时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譬如此刻,时暮将这份礼物归成了“长辈”“老师”的关心,而昨夜里狼狈的情动,便当做意外,摁了下来。

时暮下意识地扶额,后知后觉自己的角早在化形时就收了进去。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了他的身上。

昨夜里的热意仿佛又重新游走,青年身躯一僵。

“养了五千年,也没养好那道暗伤么?”

烛阴上神望向远处的山雪,心念微动。

刹那间轰然巨响,皑皑的银甲崩塌,惊起无数飞鸟。

——似乎,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面前忽然出现一张大脸。

“你竟在这儿,真让本星君好找。”

宣珩笑得比路边的野葵花还灿烂,一张清俊的面孔里透露着——贪婪。

“哎呀,这不是贲闻山的苍玉作的笔洗么?”

“鸣蛇的翅膀?”宣珩将苍玉笔洗扒拉了下来,对着一道长羽啧啧称奇,“这个毛毛很适合做笔毫,我从前在人间时,当过一段时间的书肆掌柜,恰好会点制笔的手艺。”

“女娲在上,竟让我寻到了建木的枝干,建木不是两万年前便被雷劈死了吗?”

他将一段有着奇异光泽的长木捧到了时暮面前,殷殷道:“做笔杆子正好。”

宣珩宛如老鼠进了粮仓,看到藻井上镶着的硕大龙珠,感觉自己的贼心越发膨胀。

“到时候,我一支。”宣珩朗声宣布。

时暮睨他一眼。

“三殿下两支——她是读书人嘛,耗笔头。”

时暮只教朝笙术法,倒从未见她写过字。

他不由得露出笑来:“左边柜子的第三格有鹿蜀的赤尾,或许更适合作笔毫。”

宣珩飞扑过去。

一刻钟后,满载而归的宣珩恋恋不舍,放下了一卷上古时期的天书。

正所谓盗亦有道——

不对。

正所谓见好就收。

总之羊毛,不能一次薅完。

司命星君非但很懂人间风月,人情世故亦精准拿捏。

时暮看着他袖袍里都塞得鼓鼓囊囊,艰难拖着自己的身躯前行,几欲无言——

说来,他与宣珩的友情,还得追溯到一万多年前。

彼时的宣珩是人间豫州的农夫,而他暗伤多年,遂封了记忆去凡间散心。

寒冬里,化作小蛇的他被农夫宣珩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