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富贵险中求,要不然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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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好像是一头驼鹿的尸体?”秦长风远远的看著那巨型野兽的尸体,顿时眼前跳出了一段文字信息。
  【发现了一头驼鹿尸体,尸体附近的血液已经乾涸变黑,骨上的部分肉质已经风乾,死亡时间超过十天。】
  见驼鹿已经死了超过十天了,秦长风不由得鬆了一口气,因为在荒郊野外,新鲜的动物尸体往往会引来大量的食肉动物。
  在这北极圈荒原,黑熊,灰熊,北极狼,郊狼都不少,如果正好跟这些猛兽撞个满怀,那下场之危险可想而知。
  要是有適合的狩猎工具也就罢了,关键他现在的手头上就只有一把30磅的弹弓,用来打打松鸡和野兔已是极限,想要跟猛兽对抗那就是个笑话。
  所以在没有製作出猎弓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一点的好,阴沟里翻船这种事情是能避免就儘量避免,一切量力而行。
  目光在四周扫视了一圈,见自己的探查之眼並没有读取到什么危险的信息,他这才快步的朝著驼鹿的尸体走去。
  “果然是一头驼鹿的尸体,这驼鹿可真大,生前的体长估计超过了两米,身高估计也在两米以上,就这样的大傢伙,体重绝对超过两吨。
  这要是在它的生前碰上,那隨隨便便都有可能被它撞死,驼鹿儘管体型庞大,但对周围环境变化极为敏感,容易因惊嚇而主动进行攻击。
  加上它的视力还差,脾气又暴躁,所以经常与马路上的车辆相撞,被人戏称为“马路杀手”。
  所以不要看它是食草动物,每年死在它角下的人命可不少,是妥妥的危险猛兽,就差把『请勿靠近』四个大字贴在它的脑门上了。”
  秦长风一边將镜头对准了驼鹿尸体,一边围绕著驼鹿的尸体走了一圈,顺带做了一次简单的科普。
  “这驼鹿尸骨上的碎肉都已经风乾,看样子死了起码十天以上了,好在死了挺久,要是刚死没多久,那这里可就危险了。
  因为动物的尸体会散发浓郁的血腥味和其他特殊的味道,这些味道在空气中散播之后,就会吸引大量肉食动物过来抢夺。
  到时候这里就会上演一场荒野狂欢派对,而我这个恰好路过的人类,自然也会不幸的成为它们狂欢派对上的一道可选的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