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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兵马司內寻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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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是看出了李斌脸上的惊讶,鲍指挥笑呵呵地解释道,同时也不忘把同桌的其余四位兵马指挥介绍给李斌认识。

  李斌一一见礼,几位兵马指挥也一一回礼,態度无比诚恳。

  席间,兵马司贾指挥更是感言:“往年,我东城兵马司每月领俸,都像那娘亲不疼、舅亲不爱的偏房孙子。莫说是户部送贴上门,就是我等求到兵部门口,也少不得受那些奸吏几番刁难。而今有汉阳贤弟,不辞辛劳,送贴上门,实乃我东城兵马司之幸啊!”

  听著东城兵马司的几位指挥大吐苦水,李斌也是暗道这番“来著了”。

  要说这大明的官僚机构设置,也是奇葩。

  基本相当於后世公安局、消防局兼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局合一的部门,含权量按说绝对不低。可在这大明呢?

  五城兵马司的定位著实可称尷尬:名义上,五城兵马司乃是独立的军事机构“兵马指挥司”。

  其官员与兵丁的来源、產生方式与正常卫所军基本一致:指挥、副指挥官员,由兵部武选司以正常的武官遴选方式任命,其中的弓兵、火甲则由兵部职方司签派。其俸禄的发放,也与在京诸卫一样,由兵部带支,然后指定京仓发放。

  可区別於正常的军事机构,如卫所、团营等,兵马指挥司並不归五军都督府,这个大明“总参谋部”管辖。明明是武职官员,却不归武职系统的最高管理单位管...此乃奇一;

  这奇二嘛,则是巡城御史的存在。巡城御史,虽无名义上的直接领导五城兵马司的权力,仅有监督权,但巡城御史却有签发逮捕令的权力。

  换而言之,县衙的捕快,要抓人,需要县太爷签的逮捕令;而五城兵马司要抓人,则需要巡城御史签发的逮捕令。虽无名义上的领导,却有著实质上的“上位控制”。

  而这巡城御史,隶属於都察院...

  甚至在成化年间,还有锦衣卫提督五城兵马司的情况出现。

  於是乎,一个几乎可以被誉为大明朝里,最窝囊、最憋屈的单位就这么诞生了。

  长得是一副五军都督府下辖卫所的模样;腰包里的零钱(俸禄)是兵部给的;出门在外(工作中)得听都察院的...嗯,再加上偶尔还得听听锦衣卫的意见?